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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陌生女子的來信 』




這本書第一次看是在我高中時代,英文老師引介之下,開始了我閱讀雜書之路 !<國高中時代正常的書均是以升學為主的參考書之類的!>




以前很喜歡看書,但一天24小時除了上課,考試,上課,考試。哪個年代,縱然自己多麼得想閱讀課外讀物,好像往往也心有餘力不足..特別是我這種,資質駑鈍之徒…..




 




高中的英文老師是政大畢業的,那個年代,在一個鄉下學校,對未來茫然的我,政大畢業的英文老師,真是個偶像啊 !特別是他那一頭比歐陽菲菲還要卷還要漂亮的大捲髮




不過老師那時,介紹我們看了之後,也沒來個課堂討論,不過n年後我還是對這個故事,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懷對於感情,世間有多少人是以各種形式傷害自己來得到解脫,但真的可以嗎?...




 




高一買的書,一本Ntd100.00。今年買得重新再翻譯過,一本NTD237.00 .. 物價水平真的差粉多吧!!! 高一買的書,翻譯的內容較為中規中矩,今年重翻的,卻多了一點時下流行用語的味道.. 也無訪啦! 因為唯有原作才可看得出差異吧!...




 




褚威格的中篇小說集,這一集的核心是關乎於『陌生人』這個主題上




第一篇的『一位陌生女子的來信』,是寫著一位陌生女子愛上了同樣是陌生人的上流社會紳士..




第二篇『蠱』一位德國醫師,因為犯了醫生不該犯的事,在德國待不下去,投到荷蘭鬱金香的懷抱中前往殖民地待外籍醫生。在馬來西亞的某小島上碰上了一個陌生女子。短短幾分鐘對話,讓這個醫生更付出人最寶貴的生命




第三篇『一位女子的24小時』一個英國上流階級的女性,在他40多歲時,因喪偶,離開英國去找尋自己在旅行的過程中,碰到了一個陌生的賭徒,這位女士花上力氣救他,不過最後得知,他還是結束了生命,完成了世上的旅行




 




三篇關於三個陌生人的故事,三個對陌生人感情付出的故事一樣面對著死亡的結果




 




『一位陌生女子的來信 』




 




愛一個人,你會愛多久? 關乎於暗戀,你可以做到什麼的程度?




 




一個作家在他四十一歲的時候,收到一封厚厚的信,以為是廣告信件,想請管家將它處理的。




沒想到卻是一封讓自己懊悔不已的訣別信件




一個十三歲的維也納少女愛上了大自己十二歲的年輕有才氣的作家,但這份愛是僅此於暗戀少女用著自己的方式來愛這位作家,當然作家永遠都不會知道有這樣一位女生存在..




如果他還想得起對面曾住了一位13歲的少女就已經很不錯了吧!

少女透過鑰匙孔窺視著對面的男子何時會回家,是單獨回家還是攜帶著女伴回家,今天他會穿怎樣的衣服,他今天臉上為什麼會有哀愁的表情呢?...




少女對他充滿著強大無比的好奇….




 




少女失去了父親,母親做著會計的工作養活著他,給她受好的教育




後來,少女的母親再嫁,她必須跟隨著母親離開維也納,去跟繼父住在一起




儘管多麼的不捨,她還是要跟著命運低頭,他必須離開離開她所暗戀及喜愛的男子再也不能這樣偷偷地看著他,喜歡著他




 




幾年過去了,少女長大了,可以工作了可以離開母親與繼父的挾制了,可以離開鄉下,可以到維也納了可以再看到…..




少女真的如她所願,來到了維也納,在間百貨公司上班,儘管生活忙碌,但心中卻還是惦記著那位作家下班後來到作家公寓底下,仰望著街燈,希望可以跟他來個不期而遇,心中想著,他還會記起我嗎?




真的給他等到了,在一個冷冽的寒天裡,真的給她等到了,果不其然,浪子怎麼會記得小雛菊呢?他忘記了,完完全全的將她給遺忘了




浪子勾引著小雛菊,問她是否可以陪她一宿,女子似乎等這一刻很久了,獻出了她所有,僅有的與生俱來財產。在這三天中,女子認為完全的得到他了,自己暗戀多年的人




在第三天的早上,女子離開了,因為她知道,縱然她在怎麼喜歡她,他還是不會記得她的




 




不過作家留給她一個很重要的禮物---一個漂亮的小男孩




 




因為懷孕了,所以離開了百貨公司,獨自一人生小孩,養小孩




生產之前,還因為積蓄被偷,到安置未婚媽媽的醫院去生小孩




所受到的歧視,讓他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小孩生下來之後,為了養小孩,給小孩貴族般的教養,她不斷的淪為貴族之間的情婦,靠著這些錢,她要養活自己的小孩….因為小孩的父親是如此高貴的人




她變了,變得更美了,更風姿綽約,供養的貴族更愛她,爭先的要娶她為妻




 




在一次聚會中,兩人再次相遇,作家已經是精蟲衝腦,完全不識對面這名女子,曾經跟自己共處過三夜,曾經是自家對面的鄰居




女子以為自己有了小孩,會忘記對他的愛戀,沒想到,還是抑不住自己心中對作家的無比的愛戀...<人家勾一勾手指,女子馬上拋下了自己的金主,跟著作家回到他的公寓>




 




撲山倒海而來的情感覆蓋過了她所有的理智,對於男子,這只是又再一次的一夜情,對女子而言,或許可以喚醒他對自己的記憶不過又是再度的失望,竟然他要拿出夜渡資給她,一顆完整的心,活生生的被撕裂開來這段感情該結束了




 




為什麼會寫信給他呢? 本來應該從此不會再見面的人,應該不會再有交集的人,卻因為這封信,寫的人應該已經過世,但收到信的人,我想他的生活中,某一小部分是會活在自責中。




女子,要離開人世間了,孩子因為流感而死了!自己因為被孩子傳染到,應該也不久於人世,她整個人生的秘密她必須找到出口
,於是寫信給作家,小孩的父親。是第一封信,也是做後一封




 




就此停住啦!!




 




愛情對某些人是一切,但她絕對不會高過你的生命,千萬不要因為一些無心的人,傷了自己奪了自己的命!一段時間過後,你是黃土堙堙,別人是佳人在抱..何必呢?

今天看了某位花心男的新聞,女友為他跳樓自殺,過幾天說不一定看到他已經結婚的消息嘞
!!

MAGGIE DEC.11 2012


 



一個陌生女子的來信

 Brief einer Unbekann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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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五月份,我真的這麼忙阿!竟然沒把看過的書,將其讀後感寫下來阿!


昨兒個收到TANYA的心得時,才恍然大悟,今天已經是六月一日啦!!


~~


(不過我也寫心得寫了很久..)(開頭是6月1日結尾卻已經是6月7日)


 


在誠品買這一本書時,店員告知是在青少年讀物區,我還一臉茫然,為什麼我要來讀青少年讀物ㄚ!!昨天晚上一看,欲罷不能,一口氣就把他看完了!裡頭的文字頗令人玩味 ,已經在社會打滾多年的我們,還記得我們的夢想嗎??自己每個階段的夢想都有實現他了嗎 ??沒有實現的夢想,你還有動力、心願去實現他嗎??


 


『在旅行中』


故事的起頭是一個生長在西班牙天主教家庭中的小男孩 ,他父親希望他可以去當神父,這樣他或許就可以脫離貧窮的低下階層了吧!


當我們小的時候,父母親所說的話豈有違背之道理呢? 就這樣去神學院學習如何成為一位神父,學了各式各樣的語言,但男孩的心中一直有一個心願,一直揪著他,他想去旅行,去看看別個地區,別個國家,甚至是這個世界!!!


於是乎,他告訴的父親,他想去旅行,老父親縱使再傷心難過也答應了兒子,讓他像個牧羊人一般的去旅行….


 


就這樣男孩開始了他的牧羊人生活,因為要成為牧羊人,所以他學會了所有牧羊人該會的技能,也學會了繁殖小羊的技能。這樣的旅程,雖然不是很富裕的旅行,但是男孩在旅程中學會了各式各樣的技能,也看到形形色色不一樣的人類。在他的牧羊的生活中,他還不忘卻要去看書,用舊書跟別人換書,在換書的過程中,也經由書中得到不少的知識,我想他應該感謝父親讓他去念神學院,識得文字,在無聊的牧羊生活中還可以藉由看書來排譴時間!!


 


『遇見天命-撒冷的平安王-麥基洗德 1


 


男孩依著往例繼續趕著羊群,繼續他的旅行,在他準備去賣羊毛的途中,他去找了吉普賽的老婆婆,去分析他的夢,老婆婆告訴他要離開西班牙去到挨及金字塔,去挖屬於他的寶藏 。 因為男孩看上了羊毛商人的女兒,他很想跟羊毛商的女兒結婚,就此安居下來。但是在他去見羊毛商之前他碰到了一個自稱是麥基洗德,撒冷之王的老頭子,以男孩10分之一的羊群為代價 ,告訴他寶藏就在埃及金字塔下,這個結論跟吉普賽老婆婆所說的不謀而合。 使得男孩不得不相信這個天命 。 於是乎,男孩遵守著屬於他的天命 ,賣掉所有的羊,前往埃及挖寶藏啦 !


 


在這個段落中,老人跟男還說了`一個預言故事,個人覺得頗耐人尋味 ,


『幸福的秘密就是去欣賞世界上所有的奇特景觀,但不要忘了湯匙中的油』


這其中的油,好似各依靠著每個人不同讀見解吧 ! 我是覺得是不要忘記自己的初衷 !自己所依靠的處世原則 !!


1:


麥基洗德乃《創世記》14 章中耶路撒冷的王 常被解作「平安王」,按《光輝之書》"Melek shalem" 該解作「完全之君」,麥基洗德在阿伯拉罕勝戰凱旋歸來之時奉上酒和餅並為阿伯拉罕祝福,自此被膏立為至高者 (El Elyon) 永遠的大祭司。在《詩篇》 110 篇中 對另一稱為「我主」 (Ladoni) 和「右邊的主」 (Adonai Al-Yminek) 之麥基洗德說讓祂在仇敵中掌權,可見麥基洗德在古猶太作為人神間的中保之超然身份。




(沙漠特產)


 


『越洋找寶藏』


 


男孩把自己所有的羊都賣掉,帶著自己所有的積蓄就這樣前往非洲大地尋找寶藏,當他到達非洲時,他不知世界上最壞的騙子就是跟自己講同樣語言的所謂的同胞,男孩在一間餐館中,喝了一杯自己以為是酒的茶 ,問老闆如何前往埃及金字塔,所有的人都嗤之以鼻,因為必須跨越一個撒哈拉沙漠,沙漠中充滿無限機會,但是它也是充滿著不可預知的危險,所以even 非洲人也鮮少想橫越沙漠,更遑論去埃及看金字塔。男孩在茶館中遇到的講西班牙語的騙子,騙光他所有積蓄,他連要回去西班牙的旅費也沒有,男孩想到,這就是我的天命嗎 ? 身上沒半毛錢 ,要如何到達埃及ㄚ !!


他想到老人給他的烏陵及土明 ,他全身上下只剩下這兩顆寶石了,想起老人跟他說的:『當你真心渴望某樣東西時,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助你完成』,這兩顆寶石可以幫助你解讀預兆,並且要學著去辯識預兆,並遵從他。這是男孩第一次使用這兩顆寶石,男孩也發誓不再依靠這兩顆寶石,他決定靠他自己。靠著自己來發現自己的天命,於是乎開始了他打工存錢的生活….


他請求一家水晶店的老闆給他飯吃,代價是幫他擦亮所有的水晶商品。就這樣男還在這家水晶店中工作了一年,水晶店的老板是一個回教徒,回教徒的終身心願就是到麥加朝聖一次,老板原先是想以水晶店的收入來存他的旅費,但是多年下來,他的旅費早就存夠了,但是麥加之行卻再也不能成行了,當自己的負擔越多時,當初的夢想還在嗎 ? 還有機會去實現它嗎 ??


 



(沙漠中的的珍珠寶石-杜拜)


『天地之心 ~ 聽見天命


男孩在水晶商店工完一年後,雖然很被老闆器重,但也從水晶商人身上學到很多事,但是他還是沒有忘記自己的天命,他的心不斷的跟他說話,他也知道自己應該要啟程前往埃及了!於是在一天,沒有跟水晶商店告別,因為害怕離別,就這樣巧悄悄的離開了,男孩跟著商隊就這樣前往埃及找他命定的寶藏 。


男孩找到了駱駝商隊要出發到埃及,在這個段落中,他遇到幫他牽駱駝的阿拉伯人,進而也與他成為莫逆,很喜歡他說的這一段話 :『因為我並不需要依靠我的過去或財富而活著。我只關心現在。如果你能活在當下這一刻,你就會活得很快樂。你就能夠看到沙漠裡永遠的生命,天上永遠有星星,而那些部落之所以會戰爭只不過因那就是生命當中的一部份。生命對你來說是一場饗宴,一個盛大的慶典,因為生命就是在我們活著的每一個當下。』


 


男孩在這個商隊中也找到了他在夢中所夢到的那一個英國男孩,這個英國人醉心於鍊金術,他要到沙漠中去找尋那個傳說中的鍊金師。


 


商隊繼續勤進著,突然帶隊的阿拉伯人說因為部落戰爭的關係 ,無法再繼續前進 ,於是這一行人就在沙漠中最大的綠洲中停頓休息,在這個綠洲中,男孩遇到了他命中注定的女子,還遇到了鍊金師,啟發他的天賦的人,在綠洲中因為安逸,他開始猶豫還要繼續前往埃及嗎 ? 去找那夢中子虛無有的寶藏嗎 ?


他想他喜歡的女子共度一生! 如果離開這裡還有命回來嗎 ? 難保女子另嫁他人,這些噪音影響著男孩,但他還是繼續前往埃及找他的寶藏。


 


傳說中的鍊金師也與他一起同行,他不斷的誘發他的潛能,使得男孩越來越會運用自己的預兆,成功的御風而行,男孩也看到鍊金師真的會把廢鐵變黃金。


 


男孩也在自己眼淚掉下之處要開始挖黃金 ,但是挖得在深,沙還是沙,更碰到幾個阿拉伯見他在挖些什麼鬼玩意,不明究理,先扁他一頓,最後男孩跟他說:『我是在挖寶藏』,誰知這名阿拉伯人還跟他說『你挖寶藏,我還夢見有人跟我說,我必須到西班牙的一座倒塌的教堂去,那裡有個牧羊人和他的羊在睡覺。在我的夢裡,那座教堂的廢棄更一室裡長著一株巨大的無花過樹。夢告訴我,如果我挖開那顆無花果的根,我將會發現埋藏在那裡的寶藏,可是我不會笨到橫越整個沙漠,只為一個重複做過的夢』


 


我的故事寫到這邊!後面想當兒的故事發展啦!


預兆在男孩之前就給了這名毆打男孩的阿拉伯人看見啦,不過他充其量只把他當做一場夢,相對於我們而言,誰敢否認我們不是這名阿拉伯人呢??


夢想!夢想!你還有夢想?你還記得你的夢想嗎 ? 


生活、工作逼得我們不得不向現實低頭,還會記得我們的夢想嗎 ?


讀完這本書,想想男孩,挖挖自己的夢想,不要讓他不見喔! 


 


故事中,最讓我有感覺的是收留男孩的水晶商人,年輕時,有著極大的衝勁想去麥加朝聖,工作存錢,但當自己錢有了,卻去不了!!


扛在自己肩上的責任越來越重! 


不過也越來越像井底之蛙了!竟然會以為金字塔隨便蓋一蓋就有了!! 


看到他好像看到自己! 


希望自己不要忘了對自己的承諾與夢想!!!!


不管未來如何,還有那個能力聽見自己心中的聲音 !!


 


讀這本書的時候,發揮了雙子座的本能,一心多用,聽著蔣勳老師談孤獨,


牧羊男是孤獨的,我也是孤獨的!但這種孤獨卻不是萬念俱灰,不是寂寥的感覺 


只是享受孤獨的感覺,享受在靜默的狀態中,與自己對話...


 


Maggie


June 7, 2010


 



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繪圖本)


作者:保羅.科爾賀/著,恩佐/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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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鱷魚的黃眼睛』~生活就像隨時要把人吞吃掉的鱷魚


作者:凱特琳.彭哥(KATHERINE PANCOL)


譯者: 黃葒 曹丹紅


出版社: 商周出版


 



終於,終於,把這一本書看完啦,原本以為自己會很難將本書看完的,將近600頁的份量,密密麻麻的字體,度習慣看中文書舒服的排版的我是一大考驗,外文翻譯書通常字體都印得非常的小!閱讀起來頗為吃力 !!!


ANYWAY ,我昨天還是把它啃完啦 !!~


『生活』之於你是什麼 ? 每個月初,興奮要領錢,但一疊疊厚厚的鈔票不到幾天就被吞噬殆盡,一堆待付的帳單 ,百貨公司週年慶,化妝品好便宜,多進幾組特惠組吧 !小孩幼稚園的餐費,才藝補習費,就這樣拉拉雜雜一堆必要性的支出! 加上景氣不好,老闆隨時準備裁員,已經有一個在家混吃等死了,這樣的情形之下,你是不是會被生活的壓力壓到快要死掉,或者是希望馬上中樂透,現在的壓力一切都是假的,明天早上起來我是孫芸芸喝著咖啡,吃著BRUNCH ,指揮著佣人做事~~!這一切都是夢啦!!


(以上是我同事的經歷,不過也代表很多辛苦OL的心聲吧!因為很多同學朋友羨慕我還是單身!結婚的!10個有8個後悔….)


本書是講一個『貪心』的故事,奪名搶利的故事,用盡心機,在乎的均是名利兩字。


法國一個高度開發,出生率暴低的國家,他的失業率是10%以上! 對抗低出生率,祭出多項優惠措施來獎勵生產 ! 不生,國家給你錢拜託你生! 結果高知識份子的生產率還是極度偏低中!!! 生得卻都是外來移民!或者是未受高等教育的


『法國』- 多年前參展時,在巴黎停留了8天吧 ! 之後就再給沒機會到這個國家啦! 不過我還記得在LV 買得很過隱…..殺了幾個包!現在都已經水漲船高了!升值不少!


本書的主角『約瑟芬』,(!拿破崙的約瑟芬,)一個法國國家級研究員,專門研究12世紀,對那個年代滾瓜爛熟,但對於21世紀的現在卻是活得很糟糕。有兩個漂亮可愛的女兒,一個失業很久,賦閒在家,搞上美容院的小姐的老公。(為什麼失業的人!沒錢還有人獻身ㄚ !不解…)


約瑟芬,一個原本身材窈窕,優雅至極的研究員,被生活,被帳單,被壓力,逼迫到變成一個身材臃腫的黃臉婆!! 在與姐姐(IRISH) 的一場交易中,就此改變了他的生活 他的未來!


IRISH,身材窈窕,請想像一下,法國版的孫芸芸啦....


年輕的時候,曾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留學過,從小是母親炫耀的寶貝,相反的,老二約瑟芬是母親的遺憾,為什麼會把他生成這樣! 美貌不及其姐的一半!嫁得也沒他姐姐的好!


故事的開始,始於IRISH 的虛榮心作祟,在一次的聚會中,跟巴黎社交圈的廣播電台說了自己正在寫一本書,一本關於12世紀的愛情故事,但是一個慣於說謊、彭風的的草包怎麼可能寫出來呢? 只好找自己是12世紀專家的妹妹來捉刀啦 !!!


IRISH 捉到約瑟芬被生活壓到喘不過氣的弱點,要他一定幫忙..


迫於生活的無奈,還要幫無山小路用,帶著情婦遠走非洲肯亞,跟銀行貸款留下一大筆債給他老婆還的老公還債,只好低著頭答應他姐姐的提議。


女人遇到生活的壓力是直接面對他,承接他,想辦法來應付他,但男人呢?選擇自暴自棄者均多,約瑟芬愛做夢的老公就是這樣子的一個人!! 一個將近50歲的人還很愛做夢 !!


一筆歐元5萬元的稿費收入,對IRISH 或許沒什麼,但對約瑟芬而言去卻是可以還老公所欠下的債務,買女兒們所需要的東西,滿足她們的欲望!!但這一本書的問世之於IRISH卻是錦上添花,使巴黎社交圈不斷的歌頌贊揚她的多才多藝!雖然他知道這一切都是假的!但卻是很ENJOY在那種成名的快感中!


就這樣,交易達成啦! 可憐的約瑟芬成為姐姐利慾薰心下的犧牲品!


就這樣經過了將近8個月的時間,『一位卑微的女王』就這樣的誕生啦! 變成巴黎人手一本的暢銷小說!每個人都在談論著這一本書,IRISH 耽於成名的快感中,但漸漸的,在一陣旋風式的做秀後,一切歸於平淡,想又再次回到聚光燈底下又極需找尋生活刺激的IRISH 又開始動腦筋要妹妹再寫一部小說啦!但約瑟芬在經過生活的粹練之下,已經不是那個好好小姐啦!開始反擊啦!由於約瑟芬寫得書非常的熱銷,加上法國的所得稅將近20%,雖然IRISH說他老公會替他繳的!但良心過意不去的約瑟芬反對,有天直接找上IRISH 的老公PHILIP ,也告訴的他跟姐姐IRISH 交易的情形! 於是乎,PHILIP看著眼前這個女人,沒有曼妙的身材,但卻有顆最真、最善良的心。深深的覺得多年前,自己為什麼會娶IRISH,年輕氣盛,眼睛被她的美貌所蒙蔽了!多年以後,當年的美貌,經過金錢的堆砌,今天看起來,不過是一堆人造皮膚。缺乏真實感,言談間只有對物質的崇拜,對著一個越來越沒有文化內涵的女人,滿滿的只有惡心,尤其是當他發現老婆對著舊情人一直念念不忘,而且他竟然無聊到安排老婆與舊情人意外的相逢,只為了看她的反應。


再說到那個約瑟芬遠在非州無山小路用的老公,安東尼,在肯亞養鱷魚,為中國人工作!原本拿不到薪水,生活上的開銷全部均是仰賴他的情婦的儲蓄支出,遇到環境,男人與女人所表示出來的態度就會不一樣,情婦發揮所長,在肯亞賣起了化妝品,而且生意相當的好,但反之,安東尼看到鱷魚已經看到厭倦,煩悶,甚至有日,被中國的大老闆夥同泰國人欺瞞,進了一批已經結紮的雌鱷魚,鱷魚的春秋大夢就此了結,最後跳進鱷魚池中試驗著鱷魚人性化的程度。想當然爾他的命運會如何呢??...DIE.


約瑟芬的大女兒也是本書的一個重要人物,活靈活現是IRISH 第二,不過最後知道老爸死在非州,媽媽老是被大阿姨欺負,一切為了生活為了他們兩姐妹都可以忍氣吞聲,最後揭發作者的真實身分也是奧恬絲,一個心機超重的小女生,把所有大人玩弄於股掌間,可以遇見的將來他應該比他的阿姨還要青出於藍吧! 不過現在的他只想保護他的媽媽….



 

 


生活的壓力真的常長壓得我們喘不過氣啦,有人選擇迎接它!有人選擇放棄,將自己的人生就在這一秒中停止掉!不管結局如何?因為所有的決定這個結局的人是你自己!!!


 


MAGGIE NOV.112009


              光棍節的今天,我很自在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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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我們要去那裡?--孩子!抱歉,爸爸把你生壞了!!


 


 


面對著生到殘障兒時,你會怎樣面對他及面對你自己的人生呢?


老實說:我不知道,因為我連個當媽的機會都還不知在那 ?


人是神造的,在天地開始的第七天,神按著自己的樣式造了人 ,並向他吹了一口氣,這是創世記裡的經節,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我常在想,神造人的時候,有沒有可能捏壞了一個部份,所以才會看到現在的小朋友有殘疾呢?(但是神有美意不臆測…)


 


本書的作者是以另一個角度來面對他的人生,面對他的小孩!一個殘障的小孩是上帝的禮物,但連生了兩個有問題的小孩是神覺得你太貧窮,所以多給了你一份禮物ㄚ! 就如作者所說的:『不用這麼多禮嘛』,就如作者所言,有了問題的小孩是不是一件負擔,是不是覺得世界末日來到呢?作者說,的確,而且世界末日還來了兩次.因為本書的主角是爸爸跟兩個有殘疾的小孩,並未詳細描述到媽媽跟妹妹的部份,的確照顧兩個生病的小孩就讓爸爸耗盡心血啦!而那個媽媽在作者的描述之下,對於自己生了兩個有問題的小孩是完全的崩潰,常常小孩遺忘在某個角落。而那個妹妹呢?面對這樣的家庭,他得到的愛可以跟兩個哥哥比嗎 ? 雖然哥哥是不正常,但他們擁有爸爸的愛卻是比正常的妹妹還多吧!!


 


本書的記者用自己的幽默,來書寫這一本書,沒有撒狗血的哀怨場面,每個段落,均是作者自己不斷的在揶揄自己,不斷的與自己對話,把自己的無奈降到最低!


不然?生活還是要過吧 !小孩的復健費也要付吧! 就如蔡詩萍所導讀的,本書的作者非常努力的開自己玩笑,或許這樣很不好,一直笑別人的不幸!不過他真的寫的很暴笑! 因為我也不由自主的狂笑..


原以為看完本書會想哭!但事實相反....


 


昨天也剛好美國音樂家派翠克來台的剪影,他也是一出生就動過不少的大大小小手術,他的父母說,是PATRICA讓他們看到了這個世界!對於這個小孩他們是滿滿的感謝! PATRICA 是一個眼睛看不見,卻是對生命滿了熱情的身障人士,他的腳踏不到鋼琴的踏鍵!對於感動的音樂也只能不斷的點頭與搖頭。


 


為什麼會生到有問題的小孩,有些人說根據統計女人如果是高齡的話生出的小孩會比年輕女性還要高! 但昨天看到一個報導,如果男性是高齡產子,小孩會比同樣市高齡產子的女性,在智商方面來得低。對於這個報導應該大家高齡未婚的女性有稍微平復吧 ..


 


書中滿滿是爸爸對小孩的愛,多希望自己的小孩可以變正常一點!甚至作夢說:


爸爸,我不要再玩扮殘障的角色了,我要去上麻省理工,我要交美國女友.


但,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作者自己在幻想,而且他已經幻想了40多年了.不知道有沒有報導針對每種殘障的小朋友做統計,統計他們的平均壽命。因為就我所見,年長的殘障者不多見。或許,神覺得祂把他們做錯了!要趕快把他們收回去再重新REDO!


 


斷了翅膀的天使,無法再飛,或許捨不得離開神的身邊,而拒絕變成俗世紅塵中忙碌的沙子.



(附上一張小圖,這個木瓜樹,本來寄生在盆栽中!老爸給他吊一個石頭要讓它死掉!誰知石頭被抬起啦!)


 


 


 


 


MAGGIE OCT.2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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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妳到最後

陪妳到最後 Love Life



 


終於看完這本書了 !


在看這本書的過程中, 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 :面對一個罹患絕症的至親時 ,雖然機於道德倫理,必須照顧他 ,但人是有七情六慾的,如何去管制這些自由基呢???這本書是作者的真實故事,他老婆在36歲選擇安樂死,來結束對這個人世間的倦戀!


越看到後面,我就想到曾經albert 跟我談過他的一個香港好野人的朋友的故事,他女朋友是一個蝴蝶病的患者,雖然對她不離不棄,但albert 問我:你覺得他真的很愛他女友嗎 ? albert 說 : 如果他真的愛他,就不會親完她後,在外面又交了一堆雜七雜八的女朋友!


albert 的朋友簡直是書中的史丹! 雖然市下半身思考的動物,但迫於道德倫理,還有罪惡感,所以沒辦法ㄚ ,在外狂歡後,回到家中必須扮起家貓的角色!


照顧病人市一件非常累人的事情,不但是身體,還有心理的煎熬,看著原本充滿朝氣的親人,被病魔一步一步不斷的吞噬掉,再多的不捨也不能喚回他們的健康!!哀 !人再怎麼強也逃不過大自然的力量吧!


荷蘭,真是一個特別的地方 ,有漂亮美麗的風境,有可愛的鬱金香,但是入夜後,也有特別的紅燈區,毒品酒吧!我們認為違法的毒品,在那邊竟然市合法的,匪夷所思吧 ! 在來說到"安樂死" 在那邊竟然市合法的 ,O MY GOD !


在最後幾章時,史丹的老婆卡門開始安排自己的後事,喔 !覺得跟我們亞洲這邊的情形完全市不同的情形!在自己還有幾口氣時,見自己所有想見的人,安排他們跟自己做最後的見面與巡禮,跟所有人一一道別後,喝下氰化鉀(如果我沒猜錯!) 一切交代完後,跟自己最親愛的人道別,沒有眼淚,只有約定好在另一個世界相見,這樣的安排,對於死者本身,應該是比較有尊嚴的吧 !


久病無孝子,但面臨一個至親的離世 ,是有多大的不捨,但又捨不得他繼續的痛下去!


健康才是一切活下去的原動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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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書名:From Newbury With Love
作者:安娜‧赫爾絲布魯-波特、瑪琳娜‧阿依多娃
譯者:陳相如
出版社:圓神出版社 / 系列:圓神文叢


這是最近看的一本書,終於把他看完了!! 斷斷續續的,看了兩個多月!


原本在誠品看到時,被他的書名所震驚,現在是在搞什麼!!嫌社會案件不夠多嘛 ??!!


但看了內文後,發現自己是多麼的膚淺ㄚ !!


他講述的是跨越年記的友誼,跨國界的情感 !


曾因為工作的關係到過俄羅斯兩次,因為是改革開發後十多年了!


他的進步真的很快! 加上舊蘇聯統治之前,帝俄時代所累積下來的豐厚的文化背景


使得俄羅斯在日後對世界經濟,政治局勢將還是會有一番重大的影響 !!


 


每次讀到書中主角可以與遠在千里之外,根本市不認識的陌生人,竟可以大啖文學


書籍,藝術!真是匪夷所思ㄚ !!


原本是因國際特赦組織的請求,請英國老書商資助遠在蘇聯的共產統治之下


的小朋友,在精神上及在物質上,能夠有所供應!!一般我們都嘛捐款了事!!


但這個英國老爺爺,還親自寫信給他遠在俄羅斯的小朋友!!


自此開始了書信的往返,也開啟了三代的友誼連接!!


人與人的感情就是如此的奇妙吧! 竟然藉著書信,可以關心遠在千里之外的陌生人!


而這個陌生人最後竟成為你生活中要去關心的一個好朋友 !!


這本書帶給我很多感動,觸動了我的一個想法,只憑給予!不問回報!!


當對方跟你說:我要什麼東西時!你不會感到厭惡!反而會主動說 ,如果在多個什麼 好不好??


~~~


接近午夜時分的現在,特別想起在莫斯科吃到的傳統美食!


那個超好喝的羅宋湯!還有那個奶味十足的小米粥!!


之前,去做產品demo 的時候,同事水土不合,什麼都沒吃!


但是我去卻肥了一公斤回台灣! 我嘞!我果然是小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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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奧斯汀 ~~傲慢與偏見~~


傲慢與偏見



(翻載我2月2日的msn)

前天因為實在是太無聊了!所以看了齣電影"傲慢與見"

整部片片 長兩個小時三十五分鐘

真的不錯看 !我兩百壹拾元花得值得!!

 

依據我追到底的個性

一定又會將原著跟電影來做一個比較

看電影導演是否有把小說的所有精華都給表現出來 !!

經過我原著與電影的對照

還好導演都將之呈現出來了!!!

以下是我的隨筆:

如果還沒去看的 !找個時間去看ㄅㄟ!!

如果看過的!歡迎與偶討論先!!

 

 

在等待與追隨真愛的過程中 ,我們是否都已成為另一個"還沒找到伊利沙白小姐的達利先生"

或是"還沒找到達利先生的伊利沙白" 但在等待或尋找的過程中

是否讓我們個人的偏見或這個社會的一些既定法規或道德束傅住我們的腳步與想法呢??

"傲慢與偏見"是珍 .奧斯汀在十八世紀時所完成的一部愛情小品,它沒有戰爭與和平那麼大場面

也沒有飄的起承轉合 ,它只是完整寫實呈現當時社會階級,活在各階級中人們的想法 及反應出來的

社交態度 !!

作者比喻伊利沙白與達利先生是彼此的"他我" 她用的是"alto ego " 不太了解這兩個字的含意 !

查過字典 alto是中低音 ,ego是自我意識 ,或許她所要表達的是 他們彼此是彼此之間的鏡子

可以反應出彼此的缺點與自大 !!

本書原名為"first impression " 顧名思意就是第一次的印象 !

關於這個第一次的印象 ,當初次碰到的人 !你會對他有什麼的感覺呢??本書所要告知讀者的一個重點是

"人往往會被自己的第一個印象所給綁住" 與人交往不要因為第一印象

就判人生死 !更何況是愛情呢??

片中的男女主角都有犯下這個錯誤 ! 還好愛情果然能戰一切 !男女主角誤會能冰釋

成為彼此的依靠!!

反關現今社會 ! 一堆適婚的男女 依然到現在仍無戀愛的對像 (我就是其中一個!!)'

是不是 我們的偏見遮敝了一切呢??

喜歡我們的!我們看不見他的優點 !反而放亣了他所有的缺點 呢???

至於我們喜歡!但人家不喜歡我們的 !卻完全看不見他的缺點 !甚至將缺點看成的優點呢???

人說"愛情是盲目的" 偶承認!因為我也曾經是個瞎子過ㄚ !

但對於愛!情,往往我們心中均有一把尺 !橫量著什麼樣的人是我喜歡的 !收入多少??身高!體重!

家世背景!學歷!收入 ....等等!!

但重點是"沒有以愛情做後盾的婚姻會幸福嗎 ??"更何況現在的愛情能夠長久嗎 ????

 

因偏見而生的傲慢是很要不得 ,對於愛情不是要談條件!因年屆適婚年記 !

身旁的一些長輩朋友 !往往介紹對象時 !往往是看中對方的職業

然後跟偶說!某某怎樣怎樣 !一個月賺多少又多少!!

你嘛幫幫忙 !錢我可以自己賺!我是要一個可以陪我一起成長一起愛一輩子的另一半 !

不是要一個會賺錢的恐龍機器人!!!

或許這就是我對相親對像的偏見吧!!!

 

總而言之

傲慢與偏見 是一部不錯看的電影

看完可以去買小說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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